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第十五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第十五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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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第十五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学生资助是一项国家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只要是符合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从我校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为使家长和学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淄教计字(2019)11号淄博市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0年《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学生资助如何申请,指南如下:

一、资助方式和对象

对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初中每生每年675元。学生生活费补助分两次发放,春季学期每年3月30日前发放。秋季学期每年11月30日前发放。

三、学生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资助程序

1.家长申请

通过资助政策宣传,9月30日前家长自愿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如实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淄博市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分值量化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每学年学生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不申请生活补助的各类特殊困难学生要说明情况,并书面承诺放弃声明。

2.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必要时需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班主任按困难程度进行划分资助类别档次。

        3.评审认定

        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认定—学校认定”的程序确定资助名单。

        4.公示发放

        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定。助学金由区教体局资助中心或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姓名社保卡的银行卡中。

        5.建档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家访认定表等材料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温馨提示

        1.淄博市建议 2022-2023 学年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2.什么样的学生可以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无特殊情况,人均收入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之内的可以申请国家资助。特殊情况下,人均收入超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但是在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大病等特殊情况可造成学生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也可以申请国家资助。但是由于房贷、车贷等原因致贫的,不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特殊困难学生说明:

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对象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家庭学生等情况。各类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享受最高档次,不低于中档。

4.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的社保卡,需要开通银行卡功能。建议申请通过的学生,家长到社保卡所属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并存入一元钱打印流水,流水交班主任存档。

5.资助流程及时间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