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第十五中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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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第十五中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师生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师生健康,树立节水观念,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成立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定岗定责,随时对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组 长:田福营
组 员:刘霖 张维山 各班班主任
二、总务处严格执行饮用水安全有关制度。全校师生饮用水采用桶装水,严禁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
1.学校与供水企业签订合同,并向供水企业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送水人员健康证、购水票据。
2.索要每批次检测报告,一一核对,保证企业所供桶装水合格。
3.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出现桶装水过期问题。
4.向饮水机等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索要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并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索取卫生许可证。
6.实行专人专业管理。
7.建立完善饮用水管理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的其他规定。
三、政教处加强对饮用水安全教育宣传及学生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
1.定期对学生开展饮用水安全宣传工作。
2.教育学生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购买无证、过期、变质的饮用水。
3.加强学生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饮用水异味变质等,及时上报。
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一旦出现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要彻查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