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第十五中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第十五中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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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第十五中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建立每日晨检、午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卫生防疫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校内一旦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副组长、组员紧密配合,保证信息联络畅通,情况及时上报,人员救治及时。

组 长:田福营 赵增良

副组长:韩杰 仇道伟

组员:全体中层领导、全体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四、传染病报告应急处理

1.报告人

学校指定由张晖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的疫情报告工作。

2.报告种类

 (1)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

 (2)新发传染病和上级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

3.报告流程

班主任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一方面将疫情报告给学区,一方面将疫情报告给学校,由学校及时(2小时内)向卫生防疫部门反映,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4.报告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

5.疫情跟踪及处理

在获知传染病疫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学区。

6.预警应急响应

在学校出现疫情,如有疫情扩散情况,应根据当地政府的决定或卫生、疾控部门的建议,及时实施停课。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日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室。

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三)预防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奖励与处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在卫生防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对在疫情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疫情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第十五中学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