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北关小学学生资助信息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北关小学学生资助信息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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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学年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向每一个家庭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申请条件、认定方式。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所有学生都可自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和认定都没有人数和比例限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广泛宣传、调查摸底、参照标准、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入户家访、级部认定、适当公示、学校认定”九个环节进行认定;采取定量评价(量化表)和定性评价(入户家访)相结合;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如遇特殊原因学期内可作调整;学校成立认定小组,熟知校级、年级、班级的认定成员组成结构及职责;熟知学校的困难认定流程。

3.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适当公示。

4.生活补助评审工作:生活补助的评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各校通过《淄博市学生资助数据服务平台》进行全员网上问卷调查,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结合困难认定情况确定各班生活补助人数,不是随意摊派名额;学校成立生活补助评审小组,熟知学校生活补助评审流程;生活补助由局资助中心直接打到学生本人资助银行卡(2021春季改为由区财政直接打卡),发放生活补助后学生签字确认。

5.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通过全区问卷调查家庭经济情况数据统计分析,结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情况,综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城乡差别,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档次。农村(人均年收入):A档7001至9000元,B档6001至7000元,C档6000元以下;城镇(人均月收入):A档901至1100元,B档701至900元,C档700元以下。

6.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补政策:减免课本费(学校不收),补助作业本费、伙食费、校车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学校正常收取,通过生活补助和扶贫办补助到户资金返还学生)。

7.未享受助学金的困难学生通过社会资金(如爱心一日捐、企业捐助等)进行救助。学校认定小组认定的救助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