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实验中学塑胶操场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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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2843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实验中学塑胶操场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1.开放时间:早5:30至6:30:晚19:30至21:00。
2.按照规定入校锻炼者要检查出入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提醒锻炼者遵守开放时间,听从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管理,自觉维护活动秩序。
3入校锻炼人员要遵守防疫要求,入校扫入口码,测量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健康码。
4.谢绝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传染病和无行为能力者等不适合在公众场所运动的人员进入校园;谢绝婴幼儿及无自主行为能力人进入校园。同时提醒入校视同本人自愿承担全部安全风险,学校不承担个人的财物保管和看管责任及法律纠纷责任。
5.严禁开车、带宠物进入校园;严禁在校园吸烟、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严禁穿高跟鞋、钉鞋在塑胶场地活动;严禁酗酒后进入校园。
6.对外开放活动期间,一名保安负责操场现场巡视,与监控人室保安员时常联系有无特殊情况发生。
7.操场护栏设置警戒带。对进入校园闲逛者进行劝阻,同时提醒已经进入监控区域,不要在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非锻炼区域逗留。
8.对外开放时间结束时以哨音提醒,督促锻炼者离开并完成校园内安全巡查事项的检查
9.遇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或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学校操场停止对外开放。
10.对外开放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值班领导以及迅速拨打110或者120,并维持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