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实验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5774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实验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总则
目的: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所有接入学校网络的设备和用户。
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周建永 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 吕则超 副校长
组员:贾静 孔祥水 李雁弟 陈英华 李平刚 各级部主任各政教主任。
三、网络安全管理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网络安全策略,监督网络安全制度的执行。
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是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学校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安全监测、技术防护等工作。信息中心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师生员工:全体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师生员工在使用学校网络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四、网络接入与使用管理
网络接入:学校网络资源仅限于学校内部使用,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接入学校网络。接入学校网络的设备必须符合学校网络接入要求,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软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网络使用:师生员工在使用学校网络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利用学校网络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传播非法信息、攻击他人网络系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不得利用学校网络进行商业活动或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
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有害信息,不得进行恶意炒作或造谣传谣。
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或破坏学校网络系统中的数据和程序,不得干扰学校网络的正常运行。
网络访问控制:学校对网络访问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未经批准,任何用户不得擅自更改自己的访问权限或访问未经授权的网络资源。
五、网络安全防护
技术防护:信息中心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加强学校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等安全防护设备,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及时更新系统补丁,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数据备份与恢复:信息中心应定期对学校网络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减少损失。
网络安全监测:信息中心应建立网络安全监测机制,实时监测学校网络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对发现的网络安全威胁,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
网络安全教育:学校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师生员工的日常教育内容,通过开设网络安全课程、举办网络安全讲座、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等形式,提高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网络安全培训:信息中心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活动,对学校网络管理员、信息技术教师等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学校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应急处置措施: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信息中心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切断受攻击或受感染的网络设备与学校网络的连接,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散。
对受攻击或受感染的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修复,清除系统中的安全隐患。
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分析事件的原因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恢复正常网络服务。
事件报告: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信息中心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
八、网络安全检查与考核
定期检查:学校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检查,对学校网络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考核评价:学校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师生员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附则
制度解释: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制度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