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实验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6-53794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实验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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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实验中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暴风雪、雷电、暴雨、洪水、地质沉降、地震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地质灾害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自然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永

副组长:吕则超 贾静 孔祥水 李雁弟  陈英华 王俊  孙充

组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二)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建立自然灾害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应建立、健全灾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当地政府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成因进行调查。灾情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缓报、不瞒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自然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

五、预警发布

根据市、区政府及教育和体育局发布的预警信息,对出现的自然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发出预警,划出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后最后一个撤离。

3.各班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值班人员。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