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昆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指南-2023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昆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指南-2023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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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昆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指南

 

一、资助对象

(一)特殊群体

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 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按学期两次发放。

三、申请步骤

1.在校申请

学生监护人可以在学校申请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校收到申请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

2.学校审核

学校召开资助工作认定会议,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进行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议,并在年级评议环节认定审核后,以适当方式公示最少2个工作日。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定审核后,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最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部门,经资助中心审批就可及时发放相应补助金。

四、注意事项

1. 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学生。

2. 学生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供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卡功能)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