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昆山学校实验室及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53721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昆山学校实验室及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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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昆山学校实验室及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

1.仪器药品要有严格的采购、入库、建账、保管、借领、归还、损坏赔偿等规章制度。

2.仪器药品要分类安全存放,标签齐全,陈列有序。

3.能相互引起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4.腐蚀性药品与金属仪器分开存放。

5.贵重仪器、精密仪器远离化学药品储存。化学药品和仪器远离水源、热源、电源存放。

6.易燃液体不能与其他药品共同存放,须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有些吸湿性极强或遇水蒸气发生强烈反应的试剂,要盖严,加蜡密封,专柜存放。

8.保证实验室内的一切供电线路和各种用电设备的安装符合安全用电的规范要求。

9.在实验室内配备以下防火设施:灭火器(定期更换灭火剂)、砂箱。在实验室外设置有消防栓,保证有水源。

10.培训实验教师,使实验教师了解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何种物质燃烧用何种灭火办法等知识。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师和仪器药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类危险药品的理化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实验室、仪器室内严禁吸烟。

11.做好防盗工作。防止危险药品和贵重药品被盗。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仪器药品室。

二、实验教学管理

1.相关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导线、地线、插座、开关,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2.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使用易燃物品时,要远离火源,用毕及时放回安全地方存放。加热易燃物品时,需要严格控制温度,尤其对易挥发的可燃物,要避免用明火加热。

4.不纯的可燃性物体遇火易爆炸,操作时必须严禁接近明火,在点燃前,必须先检验其纯度。不稳定的药品,不能久存。

5.不要把食品和餐具带入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用肥皂洗净双手。

6.实验室内的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严禁借给社会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淄川区昆山学校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