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商城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商城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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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商城路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服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法治教、依规办事,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2.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3.热爱本职工作,做到令行禁止,以一切有利于学校工作、一切有利于学校发展为出发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维护学校集体利益,坚决贯彻执行集体决议,不做不利于学校团结稳定的事,不说不利于学校团结与稳定的话。 

4.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协作。

5.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一天四次准时签到,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上班期间穿着得体,按学校要求佩戴校徽、穿校服。

7.上班时间,不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办公时间积极利用电脑,及时登录办公平台和工作群,了解学校的工作安排和通知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不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8.办公期间不随意串岗、空岗,带学生到办公室交流时,不影响他人工作。

9.无论任何时间都及时接收学校通知,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学校一切集会、集体学习等活动。

10.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调课、缺课、找人代课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如因公事或因病确需调课,至少提前两节课报教导处批准并办理调课手续;因公事由别人代课,必须由教导处通知方能生效。

11.不无教案上课,不马虎应付批改学生作业,不让学生或家长代批作业,不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使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1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在教育学生时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

13.不让学生离开教学场所,学生在校时间不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不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14.上课和辅导学生时,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随便解散学生,不放任自流。 

15.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搭车推销图书资料、学习用品资料等;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16.校园内严禁吸烟。

17.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以及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18.学生集会时,在指定位置列队,遵守纪律,以身示范。

19.在校内不得骑自行车和摩托车。

20.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教师办公室内只摆放办公用品,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且所有物品要摆放整齐。

21.爱护学校公物,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及双休日(节假日)离开办公室前,要关好电器,关好、锁好门窗。

22.班主任请假,除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外,同时要到政教处登记,并与代理班主任做好工作交接。

23.值班教师严格按照值班要求按时到达岗位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因事或因公需要调整值班需到政教处登记。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在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