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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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实行《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验制度。
2.操作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合格证,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室、库房、更衣室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液化气罐要远离明火,经常检查阀门、管线,防止气体泄漏。灶具间应按规定安装排风扇及防泄漏报警装置。严禁在灶具间放置冰箱、冰柜等电器。
5.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常识。防止因电线老化、明气体泄漏引起的火灾。
6.使用电动炊事机械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定期检修,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7.每学期向供应商索取该公司当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每餐实行48小时留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