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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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领导值班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领导及两名值班人员,负责学生上下车的秩序与安全。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三.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责。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负担。
五.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清洁、检查维修由司机完成。
1.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
六.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等候学生上车。
七.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进行保养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6.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7.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8.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八.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7.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向学校李主任报告。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