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实验小学学生评优工作方案与表彰人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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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5947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实验小学学生评优工作方案与表彰人员名单
根据《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学年省市区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此评选方案。
一、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所有班级。
三、评选数量
优秀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二)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在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五、工作程序
1.组织发动。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并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
2.班级初评。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确定候选人上报学校评选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审阅学生和班级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校级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五、有关要求
1.坚持公平原则,层层把关,认真推荐,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2.自觉接收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加大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学生名单:
淄川区优秀学生:
孙*铭 2019级1班,孙*霖2020级1班,张*婕2020级3班 ,白*晨 2020级5班,辛*旖 2020级10班,李*冉2021级1班,张*硕 2021级2班,杨*萱 2021级6班,王*悦2021级7班,孙*阳 2021级9班
优秀班干部:
苏*曦 2019级2班,李*桐2019级3班,孙*希2019级4班,张*霏2019级5班,于*硕2019级6班,庞*戈2019级7班,李*烨2019级8班,张*桐2019级9班
淄博市淄川区实验小学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