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实验小学南校区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及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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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45988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实验小学南校区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及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政策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
二、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材料
1.每年9月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学校提交《义务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
(二)基本流程
1.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家访,核实信息,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学校认定工作组审核三级认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次。
2.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由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无异议后,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科通过银行卡将生活补助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办理时限:9月至10月。
(四)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4、5月份发放,秋季学期11月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