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实验小学南校区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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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实验小学南校区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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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健

副组长:宋  军

成 员:安保老师、校中层领导及各班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防溺水工作。负责制定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2.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

  职责: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综合管理。  

  (2)现场救护组  

职责:依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请求救助。  

  (3)事故调查组

职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事故责任的认定。  

  (4)善后处置组

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安抚慰问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二、安全预防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题片等媒体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和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2)通过办防溺水专栏,出防溺水板报,张贴防溺水图片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向家长发放“关爱生命,预防溺水——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让学生家长明确学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学校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督促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决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学校应积极联系学校周边水域管理部门,排除水域周边安全隐患,在学校周边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养成良好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3)学校周边水域事故多发地点,学校安排专人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发现存在隐患的水域,巡查人员应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4)如发现有在存在隐患或危险的水域周边戏水的孩子,应上前予以劝阻和制止。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5)让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学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教师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下达预案启动指令。指挥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学校将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万福镇镇中心小学应急领导小组。  

4.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

5.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2.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