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实验小学松龄路分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6-53795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实验小学松龄路分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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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实验小学松龄路分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新教师)、培训形式、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学校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4、对师生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进教师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做到“四懂、四会”,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情况做好记录。

5、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学校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7、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学校应每月一次。

6、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⑵图书室、微机室等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⑶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⑷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⑸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⑹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

四、消防值班制度

1、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

2、在醒目位置悬挂值班人员职责、火警处置程序、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等资料。

4、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漏记、补记、代记,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值班室的设备设置应符合要求,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6、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7、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应按照相应的火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严格执行火灾报警制度。

8、值班人员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或擅自关闭、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9、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时,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消防设施、器材登记、检查及维护保养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⑵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⑶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⑷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⑸按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4、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用整改。

8、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4、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教师、学生、保安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⑴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消防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指挥调动,协调事故现场等有关工作,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保护事故现场,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⑵疏散引导组:由指定的教师组成,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⑶灭火行动组:负责在发生火灾后立即利用消防设施、器材就地扑救初起火灾;

⑷防护救护组:由指定的具有医护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⑸安全保卫组由保安人员组成,负责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5、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⑴向消防救援机构报火警;

⑵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⑶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⑷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⑸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⑹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6、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7、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可将消防演练方案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⑶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学校在校人员认真对待,积极准备;

⑷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⑸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⑹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明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4、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5、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考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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