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雁阳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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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3795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雁阳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二、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如有违反,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课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三、修身养性,涵养师德,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课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五、实验课教师要组织好学生的实验教学,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一)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有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实验预做,保证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二)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示范和演示;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保证学生安全。
(三)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懂就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老师汇报。
六、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途中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
七、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一)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不穿皮鞋、凉鞋。
(二)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殊体质学生。
(三)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四)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汇报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安排学生就医。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立即在校医指导下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3.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报告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五)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八、体育教师按时对自身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自查表;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九、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