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洪山镇中心学校机构设置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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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37855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洪山镇中心学校
机构设置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一、办公室
(一)职能:负责学校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协调平衡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办理教职工调配、劳动工资、转正、定级、奖惩、退休、退职等工作;制定教职工奖惩、考勤制度;保管好文件、档案,办理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草拟学校相关文字材料及工作计划,做好学校会议记录、学校大事记;负责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发放;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联系电话:0533-5811154
二、教导处
(一)职能: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和领导教学工作;指导教研组制订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教研组工作计划落实的情况;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制定和不断完善教师工作考评细则,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定期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考评,提出对教师的聘任及奖惩的有关资料;做好新生的编班、开学、结业、毕业、学生考勤、考绩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做好教职工评先、评优工作;定期对班主任考核进行考评;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联系电话:0533-5811154
三、政教处
(一)职能: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加强学生各项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和学生道德行为管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检查、评定开展各项活动的工作成绩;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工作;做好学风、班风的检查评比及表扬工作;负责对“三好学生”、“文明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扬工作以及对学生的纪律检查和处分;组织清洁卫生活动,定期检查、评比,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负责每周一的升国旗工作,指导少先队开展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联系电话:0533-5811154
四、总务处
(一)职能: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一切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负责学校财产物资、房产校舍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财产物资的购置、计价、保管、使用及清查、赔偿、报废等制度,做好学校校舍档案管理;负责学校水电管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厉行节约,安全节能;负责校园环境和校园绿化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建设。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修缮工作,科学制定学校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及时制定学校总务后勤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执行;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电话:0533-58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