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校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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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校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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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两处学校的各方面实际情况,学校召开教师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以下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一、淄川区洪山镇洪山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校园管理制度

1. 学生进入校区须仪容仪表整洁规范,需佩戴校牌,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

2.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学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3.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十不”规范。

4.爱护公物,维护绿化,不进入绿化保护区。

5.不在校区、教学楼走道上踢球、打球或做其它妨碍通行的活动。

6.学生进入教学区域须保持安静,在楼梯、过道上应轻步右行。

7.统一活动时应按学校通知统一着装,穿校服。

8.学生进入校园、教学区域不准使用手机。

9.学生不得在校园、教学楼走道等其他公共场所奔跑或乱打乱闹。

10.爱护公共财物人人有责,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水电,人走灯灭、随手关水龙头。

(二)学生考核制度

1.每学期末均要进行期末综合测评。作业评分、课堂表现、临时检测成绩均作平时成绩。

2.期末成绩评定。一、二年级进行无纸化测评。平时成绩占40%,期末检测成绩占60%。

(三)学生考勤制度

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入学,特殊情况需上报班主任及学校。

2.学生有事、有病不能来校,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至五天由班主任签字后交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六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学生入校后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和出门证,出门证家长签字后需交门卫处留存。

(四)学生生活管理制度

1.爱护公共财物人人有责,教室的电灯、电风扇、桌椅讲台、电视一体机等公物均按学校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搬动、调换、损坏,损坏公物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要节约水电,在教室人少时要主动减灯,最后一人离开时要关灯,使用自来水后要及时关水龙头。

3.每天按规定穿校服,衣服做到整齐、清洁,男生不准留长发或剃光头,不准染发、烫发,不准戴首饰,不准描眉抹口红,不准穿拖鞋,不准单穿背心进教室上课。

4.班级应建立轮值制度,值日生要按时开、关门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因工作不负责而造成公物损坏、丢失者,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二、洪山镇松龄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学习制度

1、努力学习,全面提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接受老师的教育管理。遇到老师或来客要问好,进入老师办公室要报告,禁止谩骂、侮辱老师。

3、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铃响应立即坐好,老师进入教室要起立问好,老师还礼后方可坐下。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做好学习笔记,不讲与上课内容无关的话,不搞小动作,上课时有特殊情况进出教室要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出。

4、课余时间要多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多看有益的课外读物。

(二)学生考核制度

1、每学期末均要进行期末综合测评。作业评分、课堂表现、临时检测成绩均作平时成绩。

2、期末成绩评定。一、二年级进行无纸化测评。平时成绩占40%,期末检测成绩占60%。

(三)学生考勤制度

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入学,特殊情况需上报班主任及学校。

2、学生有事、有病不能来校,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至五天由班主任签字后交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六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学生入校后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和出门证,出门证家长签字后需交门卫处留存。

(四)学生生活管理制度

1、爱护公共财物人人有责,教室的电灯、电风扇、桌椅讲台、电视一体机等公物均按学校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搬动、调换、损坏,损坏公物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要节约水电,在教室人少时要主动减灯,最后一人离开时要关灯,使用自来水后要及时关水龙头。

3、每天按规定穿校服,衣服做到整齐、清洁,男生不准留长发或剃光头,不准染发、烫发,不准戴首饰,不准描眉抹口红,不准穿拖鞋,不准单穿背心进教室上课。

4、学生在校内活动、进出校门,要佩戴校牌。

5、班级应建立轮值制度,值日生要按时开、关门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因工作不负责而造成公物损坏、丢失者,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6、 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不吃生冷或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在流动摊贩或无证照经营的摊点购买食物;不到有流行病的疫区活动,不与从有流行病的疫区来的人员接触,发现流行病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