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6-52813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两处学校的各方面实际情况,学校召开教师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以下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一、洪山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并努力完成好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3.遵守作息制度,不旷课,不无故迟到或早退,认真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4.着力提高教学质量,要重视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学生能力、发展学生智力、完成好教书育人的双重任务。

5.热情爱护和严格要求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身心健康,坚持耐心指导、具体帮助、循循善诱、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放弃学生。

6.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注意锻炼身体,按要求认真做好值日工作。

7.准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等。

8.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思想品德、知识造诣、文化修养、言谈举止、生活作风、求知精神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二、洪山镇松龄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并不断完善青年教师培训培养方面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制度,推进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加强职工教育。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对教职工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负责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改革发展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廉政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业务公开。

3.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组织贯彻教代会的决议,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的落实。

4.负责人事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调入、调出、职评调资、转正定级、奖惩及离退休等工作,

5.负责党总支、党建工作,准备好政治学习、支部生活的学习资料。

6.开展文体活动。组织教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关心教职工的健康,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

8.维护女工权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9.负责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组织好家长培训工作,组织家长进学校进课堂,以及大家访工作。

10.负责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协调工作,并开展有关活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