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学生评先树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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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学生评先树优制度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公平的成长、成功、成才机会,引导学生正确全面地认识自我,以德为先 ,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我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
除参照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还应做到:
(1)能大胆地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2)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
(3)按质按量完成大队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并有创新精神,在少先队员中有一定的影响。
2、三好学生:
(1)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社会和其他场合能维护学校荣誉,
(2)有较强的公德意识;团结同学,宽容待人,乐于帮助他人。
(3)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尊敬师长;
(4)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发展均衡,无不及格、无偏科科目;体育成绩达标。
三、拟推荐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司*菡;
四、拟推荐淄川区2022年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司*菡 曹*恩 蒲*奇 车明*
拟推荐淄川区2022年区级优秀学生:黄*薇、刘*颖、公*正、孙*瑶 周衍** 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