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6-52826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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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齐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微机室、等列为消防重点部位。区域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设施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合格灭火器。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第一是组织撤离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安全主任第一时间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并拨打120报警,第三学校要组织教师协助学生疏散,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等工作。

3.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