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6-52826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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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洪山镇中心学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省、市、区制定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於我校在遭遇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气象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转为防灾救援指挥部,决定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指导学校抗灾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启动与终止。在上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防灾应急与紧急救援工作 

  (一)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组 长:张*伟

 副组长:翟*锋  陈*花   马*秀   *强 

成 员:各级部主任、各班主任 

  (二)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人:*强

成 员:各级部主任、各班主任 

联系电话:135X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三)各职能小组成员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组长:崔*昌   司*宝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按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开展抢险救灾活动。 

2.医疗防疫组 

组长:王*豹    *骞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按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点,抢救、转移、治疗伤病员,及时检查检测学校的饮水、食品安全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3.师生安置组 

组长:周*雯   刘*锟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按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负责师生疏散、师生避难所的搭建和师生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4.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 

组长:赵*刚   崔*刚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师生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及援助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5.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 

组长:*强    *

成员:学校宣传组

职责:按照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求,加强学校通讯设施维护,及时协调抢修因灾害破坏的通讯设施和线路,保障通讯畅通负责编印防灾知识宣传材料,搞好气象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6.治安保卫组 

组长:崔*刚    唐*平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负责学校的抢险救助和治安保卫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信号时,学校预防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处室、班级做好相应准备。 

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坚持加强对师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基础知识教育,普及防灾应急知识,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应急响应标准由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确定。 

五、应急处置

 一旦出现气象灾害,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部署,立即作出分级应急处置。 

(一)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各成员密切关注灾情,动应急预案。在不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的情况下,经上级同意,学校可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3.搜集各学校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气象灾害指挥部报告,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1.学校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马上到指挥部办公室集中,根据预案接受任务,指挥部安排专人分赴各处室、班级,检查学校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查看校舍受灾情况,对因气象灾害形成安全隐患的校舍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在不危及师生安全的情况下,经上级同意,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2.接受上级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指挥、指导和督促救灾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六、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