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昆仑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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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昆仑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明确考试的范围,考试结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任何形式的进行书面的纸笔考试,可根据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考试。
2.三、四、五年级可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3.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可以组织一次期中、期末考试。
4.各年级组和班级不得随意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各年级组内互相监督,年级主任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
5.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以学生成绩给学生排名。
6.各年级组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制定考试内容,不得随意拔高试题难度,要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
7.考试结果要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帮助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发展。
8.各年组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贴标签”“定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