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昆仑镇中心学校应急预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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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昆仑镇中心学校应急预案汇编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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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昆仑镇中心学校应急预案汇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镇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教育系统内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以下安全事故:

(1)造成1人以上(含)死亡的;

(2)造成3人以上重伤的;

(3)发生火灾、爆炸、踩踏或校车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4 主要任务

指导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配合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配合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配合做好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受伤师生进行心理疏导等。

1.5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准备充分、反应迅速,措施果断、报告及时。

2.组织体系

2.1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 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2 学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学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训练本学校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3)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心理疏导等培训;

(4)组织教职工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模拟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1.3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小组;

(3)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

(4)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等工作;

(5)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督促吸取教训,抓好整改。

3.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1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经常性事故预防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3.2 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3.3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4.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4.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根据需求及时拨打110或119、120等报警、救援电话,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涉及物品及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学校、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等。

4.2 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发后25分钟内要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事发后2小时内必须书面详细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情况。

4.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教学,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学校应配合当地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作好标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5.1 事故发生后,事故学校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并立即启动本校应急救援预案。

5.2 事故发生学校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灾情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启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5.3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当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根据各自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关措施。

5.4 事故发生后,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5.4.1 校车及火灾等事故。学校负责协助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组织处理,各科室予以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快速进行人员抢救和事故处理。有爆炸隐患的场所,应立即疏散师生,防止二次伤害,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5.4.2 校园踩踏、暴力、欺凌等事故。学校协助公安、卫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理,各科室予以配合。控制好局面。配合有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3 流行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故。学校协助卫健、疾控、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各科室予以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对患者进行隔离,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4 天然气、暖气管道、实验化学药品等引发的事故。学校负责协助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有关部门组织处理,各科室予以支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查明爆炸物品、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协助有关部门快速检测中毒原因,为师生中毒救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5.4.5 校外研学、旅行、实习实训等集体活动引发的事故。学校负责协助交通、公安、应急、卫健等有关部门组织处理,各科室予以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6 特种设备等事故。承压类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按照《淄博市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承压类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学校负责协助应急、质检等部门组织处理,各科室予以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7 校舍及雷电、地震灾害等有关设施安全事故。学校协助建设气象、地震、卫健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理,各科室予以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其它原因引发的事故由领导小组指定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处理。

6.应急救援经费开支

6.1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7.附则

7.1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7.2 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出差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7.3 对因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开展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汛责任。

(二)负责学校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区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学校受灾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对学校进行受灾统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编制和修订学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区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 (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城防办负责向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城防办负责向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城防办负责向防指请示,经防指指挥或委托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城防办组织广播电台、气象局、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等成员单位按照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广播电台、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学校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有在校学生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区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应当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