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罗村镇中心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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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罗村镇中心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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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罗村镇中心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罗村镇中心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导处、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安排专人考勤,实行点名制,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

3.各任课教师应有所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班主任。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避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

9.调课必须通过教导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罗村镇中心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借还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

8、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及时消毒。

9、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0、实验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实验室岗位职责

1、管理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6、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7、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8、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9、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各实验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好,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对废液要倒在统一指定的地方,及时销毁处理.

10、完成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

2、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

3、酸、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切勿溅到皮肤和衣服上,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4、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将热电炉放入实验柜中,以免发生火灾。

5、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空试剂瓶要统一处理,不可乱扔,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开启,严禁用锤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布时应垫有棉布,两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将玻璃导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喷灯时,应先将气孔调小,再点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应及时熄灭酒精灯.

11、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

13、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

14、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5、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四、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9、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药品管理制度

1、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2、各药品应建立账目,专人管理,定期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3、药品试剂应分类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标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易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4、剧毒等危化药品应锁至保险柜,配置的钥匙由两人同时管理,两个人同时开柜才能取出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5、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6、购买试剂由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出借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公司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六、实验室卫生制度

1、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2、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3、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4、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5、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6、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7、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罗村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物业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其他成员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主题班会等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支持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教室、宿舍、食堂、财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机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学校要安排专人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校园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火势不大时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学生撤离并立即报告校长。

3、校长接到老师报警后,第一是组织撤离,指挥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119),第三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灭火,确实看到火势蔓延起来,要在组织师生安全撤离的同时,安排专人拨打报警电话(119,110),紧急求援,若有人员受伤要立即拨打120电话求救,并及时向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淄川教体局办公电话:5181289,罗村镇政府办公电话:5686001

 

附:罗村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罗村镇中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能瑞

副组长:陈长波 李传永 李光明 路宝锋 刘  强 张云鼐

成  员:陈春芳   韦  萍   孙衍承   周  波   韦节国   

赵永清   张洪海   王海岗   侯乐光   王修成   

张丽君及各幼儿园园长和培训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承担领导小组相应职责。

 

罗村镇中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是学校财产的重要部分,是全校师生学习、工作、活动的场所,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一、职责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校长委托总务主任为校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管理员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校舍管理站、教育局同意,在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有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报局审批同意,方可操作。

二、资料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大修记录以及水、电、煤使用证等。

三、维修和保养

1、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当天报修,- -般当天完成。校内无力量完成的,要及时雇人修理,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方法,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局领导及校舍管理站汇报,申请大修。

3、必须抓好师生工作、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四、安全

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 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砖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放置规定之位置,机动车辆(除校车、餐车外),不准在校内停放: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五、美化校舍校貌

保持环境整洁是校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总务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财力、物力等方面进行投入,抓好绿化工作,克服校舍条件不足的困难。在开学、节日等重点时段投入力量。厕所保持无臭味、无污垢。

六、改善办学条件

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改善和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校舍内各种专用室、办公室布局及条件的改善是校舍管理员的任务之- 。学校制订较长远的规划,安排好逐年改善的计划,在财力上做到学校、上级经费的最优结合,努力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罗村镇中心校体育活动和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体育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学生在参加田径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及上体育运动课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口袋内不能装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如:钉子之类。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罗村中心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校车从业人员要服从所服务学校的管理,积极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培训。

2.负责学校乘车学生的上学放学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家长服务,熟悉行车路线、站点、时间,准时、平稳行车,安全停车,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安全。

3.按时接送学生,严禁迟到或早退,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年检,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

4.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章驾驶情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禁止疲劳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驾驶员开快车或飚车,行驶途中,要中速、平稳行驶,注意避让,车速最高不能超过每小时50公里。

6.要按核定载客人数接送学生,禁止超员,不准改装车辆,不能将校车挪作他用。

7.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如有学生在车上,照管员教育学生遵守乘车规则,做好安全工作。

8.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加强对校车的管理

1.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按时召开了校车司机、照管员安全专题会,要求所有校车司机、照管员及各校分管校车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职,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并与校车公司协同,组织所有校车进行严格年审,并签订了校车接送学生安全责任书。保证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有序运营。

2.各中小学和各幼儿园联合交警部门督查校车,细化管理,做到“六定两点五有”,坚决杜绝超员,保证每辆车都有照管员,开好校车驾驶员会、照管员会议,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对校车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要求乘校车学生上车系好安全带。禁止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在校门口两侧都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并划好道路斑马线,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大门前都设置防撞设施。

4.寒暑假、国庆放假期间对所有校车统一集中封存,严格管理。通过家长会、微信群、QQ群等形式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醒家长积极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杜绝不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杜绝不满18周岁的学生骑摩托车。

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班级考核。

2.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3.经常使用活动室、黑板、广播和团队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并使用标语、橱窗、宣传栏等,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4.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例;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5.门卫人员要负责清理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车辆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6.非本单位机动车严禁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附近停靠,特殊情况经批准方可进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三、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四、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五、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六、学校应当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七、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八、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十、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