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双沟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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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0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双沟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三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
1、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教师和学校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规范言行,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