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双沟中心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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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53730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双沟中心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推动资助对象认定精准、资助资金发放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淄博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2019) 11号)《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执行,现制定我校精准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资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学生资助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精准资助工作作为有效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规范资金管理的重要任务,切实落实落细,持续加强管理,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二、严把认定程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
严格按照《淄博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淄财科教(2020]11号)《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淄教计字[2019] 1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没有认定比例和名额限制。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临时救助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一)宣传教育,召开主题班会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前,学校组织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贫富差别,培养学生的家庭、社会责任感。
(二)摸底调查,制定认定标准
各班主任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学生资助科将通过各校问卷数据分析,结合本区县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制定辖区内各学段学校(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方便学生及学生家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开学初组织学生、家长填写网上调查问卷工作,学生(家长)认真据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9 月初)
2.各校根据网上调查问卷,分析并出台本校的家庭经济学生认定标准档次。(9 月上旬)
3.各校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教计字 (2019) 11号),修订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9 月中旬)
4.学校召开认定工作会议。
(三)严格程序,规范认定工作
1.提交申请,班级评议(9 月中旬)
申请认定的学生(家长)如实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班主任要指导学生规范填写,不仅要认真、详实填写申请表各项指标内容,还要在勾选的选项后面填写具体、详细的情况说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认定一次(春季有变动可做相应调整,新增学生履行相应程序),全部学生都需要每年进行重新认定,并填写相关表格等材料。
班级评议小组(组成人员中要至少有1名普通学生)结合学生申请材料、认定指标分值量化综合得分、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2.家访核实,年级认定(9月下旬)
年级认定工作组要组织好家访核实工作,《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记录表》,并将家访的材料(照片、家访记录表等)打印存档备查,留存年级评议小组工作记录、会议照片等材料。年级认定小组汇总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综合评议结果及申请材料、认定标准、认定指标分值量化综合得分、家访材料,统筹各班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名单及档次,提交学校审核。
3.校级认定,汇总上报(10月中旬)
校级认定小组汇总、审核年级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学校严格把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关,严格审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对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进行再次核查。审批通过后,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汇总表、认定工作报告。
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坚持公平认定、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明确学生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的甄别和惩戒措施,防止因学生虚报瞒报造成认定不公平、不精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有效。实施细则实行分级备案管理,各校将修订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上报备案。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淄教财字(2021) 9号),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同时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局学生资助科会随机抽取申请学生及家庭成员信息,委托相关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核对,出具核对报告。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