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双沟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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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5-55200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双沟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双沟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认定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负责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组长:各年级组组长
副组长:学校资助工作人员(韩晔旗)、各班班主任
成员:任课教师代表
二、认定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客观事实为整体工作依据。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要认真核实,可查阅、记录、复制有关资料,询问有关单位、个人,取得确切证明材料。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长期的不断完善的动态工作。受多种因素影响,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之中,认定工作要坚持做到相对稳定、动态调整、综合评定、不断完善,逐步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的了解学生情况。
(三)公平公开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既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随意界定、暗箱操作,认定结果,要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的原则
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成学业;也要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认定工作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认定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孤儿。
2.烈士子女。
3.重点困境儿童。
4.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5.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子女。
低保学生是指学生享受低保;低保家庭学生是指学生不享受低保,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享受低保。
6.农村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
7.防止返贫检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
8.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0.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11.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特殊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四、工作程序
贫困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宣传教育
根据《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规范》(ZBZZ 25)和《学校资助育人规范》(ZBZZ 26)中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的内容要求执行。
(二)摸底调查
学校认定小组要根据学生自主管理机构建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
(三)提前告知
每学年开学前,要向全体学生和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工作事项,并发放《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四)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签署《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并勾选相应指标项如实填写具体详细的情况说明。超过认定标准且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学校认定
1.评议小组评议
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对照《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分值表》核算每个申请学生的认定指标量化分值,并参照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认定指标量化分值、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学生经济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
2.家访核实
义务教育学校在按照《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开展家访工作时,要将每一名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实纳人家访内容。家访的材料(照片、家访记录表等)要符合精准资助工作要求,且存档备查。
3.认定小组认定
年级认定小组结合班级认定评议结果、认定指标量化分值、认定标准及家访记录,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学校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于以适当调楚。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六)建档备查
每年10月30日前,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及<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通过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逐级提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五.认定工作纪律
认定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贫困生资格,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双沟中学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