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杨寨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杨寨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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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杨寨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管理

第一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学习标兵”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颁发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学习标兵”事迹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第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

第四条受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加重处分,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考勤管理

第五条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班级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教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级部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病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一学期内旷课累计40节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0—39节视情节及改正态度进行记过处分(由班主任统计旷课节数)。同一学期因旷课再次受处分者,旷课时数累加计算,并视情节从重处分。从学校逃学者,一切事故有学生本人和监护人负责,同时学校给予逃学学生警告或以上处分。所有处分均记入学生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

三、课堂管理

第九条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随便说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课外书籍。

第十一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首饰,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凉鞋,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

四、课余管理

第十四条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不追逐打闹、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教师办公室,有事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不得在路上逗留闲逛。坐校车同学,必须按照校车管理规定,严格遵守。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要钱,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不准出现早恋现象。

五、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不染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清扫。

六、爱护公物管理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管理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做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不迟到、不提前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轻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淄川区杨寨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是学校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为了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尊重家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7.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8.教师需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实际制定出总体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思路和措施方法。

9.教师要有很强的示范能力,定期推出学校的示范课。

10.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淄博市教师“十不准”》 

 

淄川区杨寨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全面制止和纠正一切违规办学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主要内容

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等文件要求,从课程开设、作息时间、假期安排、课业负担、考试管理、教辅管理、学生管理等七个方面,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规范课程设置

全面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严格执行艺体、信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课程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课时规定,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擅自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功课和提前复习迎考。认真开展好活动课教学,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课程表向社会公示,积极开展教学开放月等活动,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以及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比赛、竞赛。

2.规范作息时间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出台科学的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和课外体育活动)。

3.规范假期安排

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通知要求安排寒暑假期,做到不随意提前或延后放假时间,不随意增减假期长短,按时组织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假期期间安排开展丰富多彩的探究性、社会实践活动,任何教师不准随意布置未经学校审核的假期作业。

4.规范作业管理

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总量。作业练习要求精炼,突出重点;作业量要适当,避免重复。严禁搞题海战术,或随意增加学生的作业量,坚决杜绝用加大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一经发现,对任课教师要严肃处理。

严格实行五天工作制。坚决杜绝任何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以任何名目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

科学安排好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种有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开展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各种文体活动,让学生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5.规范评价考试

按规定组织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试题难度,初中阶段除中考外,不借教学质量监测之名参加区域性、全科性统考;期中、期末质量检测以学校自主命题为主,提高检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熟悉教材、熟悉学生,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6.规范教辅管理

严格教材选用工作程序。规范教学用书征订行为,加强地方课程教科书的规范管理,按照规定程序从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育用书目录中选用,不强行组织集体征订教辅用书。

规范教材管理和使用行为。彻底解决乱订复习资料和不规范用书问题,全校统一使用一套经国家或省审定通过的教科书。严格禁止任何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教师个人均不得向学生变相征订或出售教辅资料。如有违背规定的,严肃进行查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7.规范学生管理

在教育学生中,要贯彻正面教育引导为主的原则,做学生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学生犯了错误,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

多渠道、分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切实把师德考核及教师教育行为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行为。

(三)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年级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教育形象的高度,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认识。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淄川区杨寨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特制定本考试制度。

(一)形式与次数

1.不参加未经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考试、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2.改进考试方法。除闭卷考试外,还应根据课程标准要求,从实际出发,实行开卷考试、实验考试或实践操作考试等多种形式,以促进教与学的方法改革。

3.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考试学科,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其余学科及选修课只在期末进行考查。教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4.考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由优到劣四个等级依次为A、B、C、D。

(二)命题原则和要求

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以考察能力为主,重视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从严控制机械记忆性题目的比例,不出偏题、怪题。

(三)试题的份量

1.原则上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按照命题的原则和要求出一份完整试卷。备课组或任课教师的命题,交教研组长审查,教研组长有权更动部分试题。

2.完整试卷要连同参考答案及评价标准由教研组长交教务处审批后印制。

(四)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2.监考教师在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拆封、分发试卷。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喝茶、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提示或暗示;如果试卷模糊,学生询问,应予当场答复。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填入“考场记录”,及时获取作弊证据。

6.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将收齐的试卷,连同考场纪录表一并送交教务处。

(五)阅卷评分执行统一评价标准。

阅卷人在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要流水阅卷。

(六)质量分析

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首先要进行试题分析。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质量分析应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具体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七)学业成绩的评价

1.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实行等级制,其中,日常评价所占比例不少于30%,主要用于反馈教与学的信息。

2.学校与班级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八)考试结果的运用

考试成绩只用于分析教与学的现状,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评价和奖惩师生的主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