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杨寨中心学校义务教育段国家资助政策、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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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478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义务教育段国家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1.免学杂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学生生活费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费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
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40元,初中每生每年675元。
◆办理流程
①申请: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每学年开学初期,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②评审:学校成立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学校当年享受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春季学期应对转学、退学等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③审核: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④公示:学校将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发放: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集中发放。学校将生活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学生,将发放情况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