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龙泉镇龙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6-52853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龙泉镇龙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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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是为了取得学生真实可观的成绩,以便学校.教师,家长,学生本人能正确客观地进行了解评价,不断加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成绩,严谨的考风必然促成学生平时勤奋、刻苦的风气,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为此制定我校考试常规如下:

1、领导机构

期中、期末考试期间设有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年级主任组成。

2、考场安排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统一调配考场、学生,班主任具体负责。各考场要做到单行、单桌,桌口朝前(实验室固定桌除外)。桌面要干净,不带任何文字。

3、考试规则及罚则

(1)学生要按规定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

(2)打预备铃后(考前10分钟),学生自觉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坐好。

(3)桌上只准放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圆规、三角板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带手机、计算器、快译通等进入考场。

(4)考试时要沉着、冷静、认真思考、独立答题。考场内不得交谈、离座、偷看、传递、传阅或交换试卷等。如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试卷作废,本学科考试成绩记为0分。

(5)答题限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可用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按要求答卷。

(6)学生对试卷内容有疑难问题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轻声询问。

(7)禁止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响后,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顺序放好,并在原位坐好,静候监考教师收卷,收卷完毕学生有秩序的走出考场。

4、监考规则及罚则

(1)考试期间,任课教师和行政各岗人员,要全力以赴投入考试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按要求做好监考工作,行政人员要按学校统一安排坚守岗位,做好有关的考务工作及服务工作。

(2)监考教师要明确监考职责,加强组织纪律性,既要按要求做好监考工作,又要积极热情的关怀爱护学生,做好思想工作。

(3)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必须到指定地点领取当场试卷,注意核对考试科目、试卷份数及考试时间,做好分发试卷的准备工作。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好卷头,保证学生的答题时间。

(4)监考老师及任课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对学生关于印刷文字不清的询问,应予答复。

(5)考试进行中如发现学生违规行为,轻者提出警告,不听警告继续违规或犯有严重违规及扰乱考场者,由考试领导小组处理。

(6)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应立即通知学生停止答卷,按顺序放好试卷,待试卷收完,点清数目后才准学生离开考场。

(7)监考员要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聊天及做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对学生做任何指点或暗示,不得在考场与学生同时答卷。

5、阅卷工作

各年级同学科教师流水阅卷或与其他学校交换阅卷,由备课组长负责组织。阅完后要交叉复查,以减少误差或失误。

(1)成绩登记由年级组长统一安排,登记的每一细节要保证至少两人以上,并且个人不登自己所任学科。

(2)考试成绩由年级组长安排统一输入计算机并进行成绩统计分析(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班级成绩等),统计结果由年级组长交质量管理中心。

6、总结

考试结束后,及时总结考试情况,并及时召开教学研讨会,教师会,总结考试情祝,全面分析教学工作,—周内写出总结分析并交教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