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龙泉镇中心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3-52862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二、完善考试评价方式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整体素质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三、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考试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