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龙泉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龙泉中心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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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生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学生快乐健康地开展有关体育活动,学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体育课必须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法规的要求,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学生要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锻炼习惯。      
三、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四、学生应主动向任课教师告知既往病史,以有利于做出合理上课安排,避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有既往病史的学生应主动去医院检查,由医生出具上课建议。
五、课堂中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学生上体育课时,着装要适宜运动,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带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如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锐、硬质物品等。
七、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体育教师和学生体育干部的安排,禁止在课堂中打闹。
八、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积极整理、放松;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九、学生受伤后,教师要尽快做简单处理或由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应及时拨打120电话,到医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