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龙泉中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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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6-546063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淄川区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以下安全事故:
(1)造成1人以上(含)死亡的;
(2)造成3人以上重伤的;
(3)发生火灾、爆炸、踩踏或校车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4 主要任务
指导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配合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配合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配合做好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对受伤师生进行心理疏导等。
1.5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坚守岗位、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准备充分、反应迅速,措施果断、报告及时。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所有中层任成员,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2 学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并不断完善本学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训练本学校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3)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心理疏导等培训;
(4)组织教职工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模拟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 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1 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经常性事故预防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3.2 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3.3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4 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4.1 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根据需求及时拨打110或119、120等报警、救援电话,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涉及物品及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学校、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等。
4.2 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发后25分钟内要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事发后2小时内必须书面详细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情况。
4.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教学,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学校应配合当地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作好标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5.1 事故发生后,事故学校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并立即启动本校应急救援预案。
5.2 事故发生学校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灾情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启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5.3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学校应当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根据各自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关措施。
5.4 事故发生后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5.4.1 校车及火灾等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迅速赶赴事故地点,并协助有关部门快速进行人员抢救和事故处理。有爆炸隐患的场所,应立即疏散师生,防止二次伤害,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5.4.2 校园踩踏、暴力、欺凌等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地点,控制好局面。配合有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3 流行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有关部门对患者进行隔离,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4 天然气、暖气管道、实验化学药品等引发的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查明爆炸物品、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协助有关部门快速检测中毒原因,为师生中毒救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5.4.5 校外研学、旅行、实习实训等集体活动引发的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6 锅炉及特种设备等事故。承压类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按照《淄博市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5.4.7 校舍及雷电、地震灾害等有关设施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其它原因引发的事故由领导小组指定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处理。
5.5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全体教职工应当积极提供和配合。
6 应急救援经费开支
6.1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上报中心校列入财政预算。
7 附则
7.1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7.2 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出差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7.3 对因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龙泉中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龙泉中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德挺 校长
副 组 长:张允淑 (主管) 牛圣德 副校长 崔荧轩 安全办公室主任
成 员:所有中层领导、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