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蓼坞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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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2813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蓼坞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试可以检查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最终实现学校的教学目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经过一定的教学和训练后,在一个比较明确的相对限定范围内测验,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考试、一次期末考试。
三、职责
1、教导处负责组织进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2、任课老师负责期中试卷、期末试卷的批阅工作,按等级评价,不用分数评价。
四、工作程序
①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时间,并制定《期中考试安排表》、《期末考试安排表》。
②年级主任负责教师监考和学生考场安排工作。
③考试后由教导处统一组织教师评卷。
④评卷后由教导处和年级主任、任课教师对试题和学生答题情况进行评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