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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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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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规章制度汇编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山东省德育课程一体化指导纲要》,坚持全员全科全面德育原则,构建德育课程体系和德育评价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条  学校建设一支由学校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各科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组成的德育工作队伍,创新以班级活动为主体、社团活动为补充、专题活动为支撑的德育活动模式,健全学生督查、班主任考查、政教处抽查的德育评价体系。

第三条  学校注重特色班集体建设。班主任通过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班规、班级公约等,培养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班级生活中感受规则的力量,培养制度观念,激发学生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班级育人环境,推进班级特色育人环境。

第四条  学校注重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第六条  学校本着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积极开发课程资源,充分整合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升。

第七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组织教师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教为主导,学为主体,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水平。

第八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规范开展教学活动。

第九条  教师要尊重学科教学规律和学生兴趣及认知规律,通过教材整合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条  学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利用“晨曦阅读”“午后半小时”“课后服务站”等时间和空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社团建设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延伸。学校以学生兴趣爱好为立足点,打破班级界限,聘请有特长的教师担任社团活动组的指导教师。社团设立教导处、班级、指导教师三级管理网络,活动内容充分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第十二条  教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深化和创新。学校专门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做好各级课题的申报、立项、监督、评价、结题、推广等管理工作,探究科学的教学规律,研究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管理方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十三条  学校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支持成立各种体育社团,做好日常体育活动,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定期举办运动会,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与兴趣。

第十四条  学校把美育教育列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积极改善美育设施,努力创建美育教育平台,进一步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

第十五条  学校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载体,开展校内外劳动教育,引导并鼓励学生开展家务劳动。

第十六条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利用科学、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创客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  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对心理健康教师的培养培训,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同时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大力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努力提升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通过互联网+教学,逐步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第十九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对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凡是按照招生规定招入或按正常手续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二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等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等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班级荣誉。严以律己,规范行为,文明守纪,尊敬师长,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立志成才。

第三条  学生应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抓学生常规管理,促进学生习惯养成。

第四条  学生在少先队大队委领导下全面做好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自我管理。

第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对每一位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年度评价手册。

第六条  学校对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少先队员的依据。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视其轻重,由学校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但不开除学生。

第七条  学生享有评教的权利。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协助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了解教学情况,总结经验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在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及监护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不服处分结果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学生受到处分以后,认真改正了错误、进步显著的,经政教处审核,报校长批准以后,可以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

第九条  学生维权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管理工勤人员等组成。

教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胜任教师工作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明确课程开发和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主动承担起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责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  学校教师享有的权利:

1.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

3.指导学生学习和健康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劳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5.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所受处分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8.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  学校教师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5.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尊重家长。教师要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四条  学校实行教师岗位竞聘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班主任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六条  学校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学校按照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聘任、评优树先、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七条  建立班级团队绩效考核制度。学校按照班级考核方案对班级团队进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对班级团队发放绩效考核奖。

第八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区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九条  学校保障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的合理开支,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道十项准则》等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依据《教师法》第八章,学校管理制度和《教师考核细则》进行处分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教师维权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成立校内教师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经费来源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坚持收费公开制度,不乱收费,接受上级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一)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

(二)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依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经费和政策支持。

二、财务使用管理

本校资产的产权由全民所有,由国家授权学校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犯。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非法使用学校名称等无形资产的行为,学校应依法向侵权者提出立即停止侵权的要求,必要时可向侵权者的上级部门反映,要求赔偿,直至向法院起诉。

(二)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和维护,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三)坚持物资使用申报制度,增强使用管理的责任心,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提高使用效率。

(四)建立资产清查制度,每学年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

(五)损坏、丢失学校财物都要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三、财务制度管理

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建立校舍档案,校舍、场地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上级政府批准不能非法侵占。学校对校舍等一切财产实行档案管理,固定财产实行账、物、卡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及时做好变更手续,设校产管理员一名。

四、财务设备管理

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建立账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

五、其他说明

(一)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制度,学校资金实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和经手人、财会人员联签制度,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合法使用资金,财务支出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大宗支出经校委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严格按照国家、市、区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规范收费行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三)学校可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款、捐物,并纳入学校财务账目,接收捐赠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专款专用。

淄川区黑旺中心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场安排:

单人单桌,每班4-5列,均匀排列;

二、送卷、监考、验卷、钉卷安排

(一)送卷:

要求:每场考试前15分钟(首场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考前10分钟拿试卷,考前5分钟送入考场。

备用试卷:每场考试开始前5分钟内,三楼教务处。

钉卷:要求:提前准备订书机和足够的钉子,每场结束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

验卷:要求:装订时,务必遮住班级+姓名,每场结束前1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 

监考:要求:开考前半小时学校群内查看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教室并按照要求整理考场和学生座次。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要及时查看监考方案,及时到岗到位。

2.监考教师到达指定班级后,立即组织学生做好考试准备。

①桌面只留垫本、草稿纸、文具等考试必需品,多余物品(桌垫下)一律收到桌洞内。

②单人桌的班级,每个课桌之间留出一定的距离;双人桌的班级靠一侧坐。

③清点人数,如实填写监考报告单。

④监考教师一前一后监考,严格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看书、聊天等),对于考场纪律混乱的考场,进行全校通报,并计入教师师德赋分。)

⑤监考教师有权拒绝除巡视人员以外任何人员进入考场。严禁2名学生同时如厕。

⑥监考期间如遇考题不明确或错误,应立即联系巡视人员,确认后将通过校园广播系统当众解释。

3.收发试卷:

①严格按照信号收发试卷。连场考试的道法、科学试卷,听广播信号提前两分钟发卷;两分钟后英语考试结束,再收英语试卷,并由一位监考教师送英语试卷到考务办公室。

②收卷时要点清试卷份数,确保与考试人数完全一致,千万不要漏收试卷(别让学生收)。

③看清连场内考的试卷科目,确定好先发哪科试卷,再发哪科试卷。收卷时一定不要把不同科目的试卷混在一起。(把试卷袋带回当封头用)

④每场考试结束后一人送卷到考务办公室相应的验卷人员。另一名监考教师留在教室组织学生上厕所后,及时组织学生入考场并安静地坐好,等待下一场的考试。没有很特殊的情况先不要外出,因为每场考试中间只有10分钟,以便按时接卷、发卷。

四、验卷、钉卷要求

1.数清试卷份数,要认真核对试卷份数与监考报告单上、门贴上的人数是否一致。

2.逐一检查班级、姓名是否都写了,是否有倒页现象。(若有问题及时告知教务人员并于相应监考人员联系)

3.验卷人员按考场班级就座,验收合格后,在封头的最下一角签上验卷人姓名和班级。

4.试卷的班级、姓名处一定要订密。(至少订4个钉子,中间2个,两侧各1个)。

五、广播信号:严格按照时间播放广播信号。 

六、考务办公室整理:(座次牌,标注:“考场班级”)

七、阅卷、验卷安排

1.所有阅卷组长(另行通知)到接待室参加阅卷分工会议。

2.参与阅卷的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阅卷。

3.核对试卷。

①验卷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②具体要求:组长领取本组“成绩核对分工表”、“试卷”和“本学科组班级成绩表”,统一安排本组全体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验卷,先填写“班级编号核对分工表”的“班级编号和核对人”一栏,再开始核对该班试卷(每班两本)和该班成绩表;

对试卷或成绩有异议的,组长汇总好到教务处与教务处相关教研员共同确认问题原因,并签字确认,保持试卷本完好无损,不准拆卷。

核对工作完成,组长交回“成绩核对分工表”、“试卷”和“本学科组班级成绩表”,该组核对工作结束;结束后一概不予处理任何试卷和成绩异议。

八、特别提醒

1.各位班主任,一定要在考试前贴好门贴和座号。(严禁在考试过程中去贴座号)

2.请各位班主任,开始调试本班的音响,若有问题及时给董帅联系,确保考试当天的音响正常运行。 

3.各位班主任一定要根据考场人数安排及时足量的桌椅、打开教室的门。

4.监考、阅卷期间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不得请假,每个工作环节中的到位情况都按考勤计,违规情况按违反教学常规计。

九、考场巡视、安全保障分工

1.巡视:巡查内容:

①每场考试前的监考教师到位情况、考场整理和室内外卫生情况

②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监考教师的行为是否规范。

③每场考试结束后的学生安全

备注:巡查期间,随时记录下各种值得表扬和违规的情况,并于本年级考试结束后把记录表送交教务处,以便及时公布反馈。

各楼层安全保障:

重点关注:考试休息时间的各楼层安全(如厕拥挤、疯跑等)。

十、教务处所有人员全程参加所有考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