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蓼坞中学教师评优树先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蓼坞中学教师评优树先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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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蓼坞中学教师评优树先工作方案

 

为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价全体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坚持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性,全体教师团结协作、互敬互让,充分考虑到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经学校研究制定评优树先方案如下:

一、参评教师条件

1、所有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乱纪行为。

2、不违反学校考勤制度,从评选之日计,上学期考勒和本学期考勤(截止到评选之日考勤),每学期事假不超过20个工作日,病假不超过22个工作日。

3、所带学科课堂在上课期间不出现重大教育事故,若课堂出现重大教育事故造成法律纠纷不能参评。

4、所带学科成绩不得低于同比乡镇平均分。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团结协作、互敬互让促进工作的原则。

3、 上级文件有明确的方案或特殊要求的,要按上级文件执行。本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评选办法

 ()综合表彰类

1、优秀教师评选

依据学校考核细则,按分配名额推选出本年度两个学期个人量化得分排名确定人员。

2、优秀班主任

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按分配名额推选出本年度两个学期班级量化得分排名确定人员。

3、师德先进个人

依据民主评议得分,按分配名额确定人员。

(二)单项表彰类(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依据学校考核细则,将名额分配到四个级部,推选出本年度两个学期个人教学成绩得分最高者。如果名额多于4个,按照初四级部——优秀级部——学校综合排名的顺序分配。

(三)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类

    根据评选文件精神,由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个人申报,学校量化得分后,择优上报相关评选材料。

(四)其他

    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评选活动,由校委会、教代会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确定评选办法。

四、本方案自公布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