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寨里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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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寨里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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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里中心校财务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认真贯彻《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全镇中小学的财产清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在中心学校校长的领导下,计财科全面负责财产清查工作。

2、各校要认真做好财产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校产校具。年终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计财科每年至少到各中小学清查核对一次。

3、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及时进行调整,做好卡物相符、帐帐相符。

4、发现财产帐帐、帐物不符或人为损坏,应追究责任,并按价赔偿。

5、把财产清查工作纳入对学校考察之列。对此项工作好的学校或个人给予表扬获奖励,对管理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现金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除对个人发放工资、资金、津贴、福利费,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差旅费以及在结算起点以下的开支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对应办理转账结算业务,不允许使用现金结算。

2、各单位的现金收付应当严密手续,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坚决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坐支现金。

3、出纳人员付出现金后,应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按日连续编号,并在当天入账,现金必须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4、严禁职工个人借用单位的公款,对因特殊情况,如因职工生活暂时困难需借用救济款,应经过领导批准从职工福利基金借支或列支。

5、严禁挪用公款,出纳员也不得将公款带至自己的家中存放、保管,以保证现金安全,不得将单位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6、严格稽核制度,对出纳工作加强监管,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经过财会负责任批准。

7、与现金管理有关的其他内容。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单位必须按规定在银行开设账户。

2、按规定范围办理银行存款的业务。及时、正确地记载和银行的财务,重视与银行的对收工作。

3、按照规定范围办理银行的支付。

4、坚持收支两条管理。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发工资及其他事项所需现金,可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5、在结算业务中尽量实行银行存款转账。

6、必须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簿,每日每笔认真核算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经常结出银行业务存款金额,防止空头支票现象的发生。

7、单位的出纳和会计,要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与银行的核实账目,严防错帐、乱帐。

8、不得出借应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

 

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二、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更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三、各单位收取的各项收入,要及时上交中心校计财科存放银行,不准扣留和挪用,收费要符合规定,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

四、各项支出要合理公正,要做到专款专用、收支平衡,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

五、报销手续要完善,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学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大额支出要有经手人、学校负责人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字,大额支出要有审批手续,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六、各学校报账员,按规定及时办理报销业务,每月与乡镇教委计财科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

 

经费管理制度

 

1、各中小学校要根据需要编制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以便统筹安排资金,各校要本着“先收后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得安排赤字预算,突出重点,照顾一般。

2、涉及到各中小学校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领导和理财小组审查、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3、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无预算或超标准的开支,凡超出备用金基数的开支预先报计财科审批。

4、遵守各项财经法规,收支按规定办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和滥发奖金、实物等情况。各中小学校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以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5、各校各项收入来源要合法,收费要符合规定,必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报销手续要完善。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学校负责人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字。

6、各校报账员要按时记好流水账,每月要到教委计财科对账一次,保证两账相符,以使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总财产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各校校产、校具的管理工作。考核各校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2、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检查各校校产设施和固定资产,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统计、购入、减少、破损等工作的审核。

3、做好全镇固定资产总分类帐的登记工作,定期与会计和各校财产管理员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卡物相符。

4、宣传和执行财务管理法规,负责各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报账员职责

 

1、在本校校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现金、支票收缴工作。

2、做好向中心校计财科报账,报销工作,按照中心校计财科规定的时间报销。

3、根据中心学校管理办法和报账程序的要求负责监督本校收支行为,审核本单位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据一律退回。

4、做好各项收入款项的管理工作,对当日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及时送交计财科,对确有困难不能当日送缴的,必须妥善保管。确保现金和支票的安全,严禁坐支现金现象的发生。

5、接受计财科的业务指导,做好计财科安排的各项工作。

 

学校财产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本校校产、校具的管理工作,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根据要求逐一验收入库,及时登记入账。

2、根据要求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财产。做到账账相符、帐卡相符、卡物相符。

3、做好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加强财务管理。

4、指导各部门管理员的工作,做好与各部门管理员的对账工作。

5、随时对本单位规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出维修报告并向领导提出整改建议。

6、严格固定资产借用手续,未经领导研究批准一律不准外借。

7、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会计证》,持证上岗。

2、计财科成员按要求准时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财经法律法规,掌握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好本单位的财务。

3、计财科成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人要有学习笔记,业余时间要求自学。

4、学校的一切财物要按《中小学会计制度》办理,学习《会计法》,依法进行一切经济业务活动。

5、进行会计电算化的财会人员,必须参加省市组织的会计电算化培训,持证上岗。

6、各种小学的报账员,校产管理员,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出纳员工作职责

 

1、按照财经法规和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存取款业务、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记账等。

2、熟悉掌握各项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审核收付单据凭证,做到每一笔首付业务都符合规定标准。

3、认真执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每天结账,超过规定范围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杜绝放在保险柜和办公桌、橱的抽屉里过夜,对暂时现金要按规定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账。

4、负责各中小学报账员的业务指导,整理各种会计凭证。

5、提高警惕,保管好库存现金、支票等一切凭证。

6、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我镇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 ,特制定本制度。

1、未经申请或清购未经领导批准及不完整、内容不全、不合要求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未经批准的差旅费,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或不予报销;正常差旅费须经有关领导签字。

3、学校的一切收入款项均须经过报账员报送财务科,不论收入金额大小,都要合理合法,严禁私开小金库。

4、报销的票据,如属于支票和现金支付的,则应在原始票据的自中上方依次是经手人、验收人、校长、计财科长的签字;报销的发票上所涉及到的物件如属固定资产,需随附固定资产增加凭单并及时入账,否则不予报销。

5、对违反财经法规而开支的款项不予报销。

6、教职工个人不得向学校借用公款。

7、凡用公款购买的各科教学参考资料和教材,只供给担任本学期本学科的教师使用,用后收回。

 

 财务稽查制度

 

为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严格开支标准,完备手续,各校财务稽核由计财科长进行审核。

1、审核各项收支计划的可行性。对于各项收费收入,审核是否按照收费项目、范围、标准进行收费;审核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支付,有无乱用、多支、错支、铺张浪费、挥霍学校资财、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甚至贪污等情况。

2、审核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讲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审核单位购置的财产物资是否按审批权限和规定执行。

4、添加办公、教学设备有无盲目采购、贪大求新、造成积压浪费的情况。

根据以上审核的内容,除对财务收支进行随时审核,还要定期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帐、表及原始单据的审核。对审核后的原始单据要进行签字盖章,不经审核签字的原始单据一律不得办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