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寨里镇中心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寨里镇中心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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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里镇中心校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10.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