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525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12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资产指的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的总和。学校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学校资产所形成的权利,简称产权。

二、本校资产的产权属全民所有,由国家授权学校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犯。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非法使用学校名称等无形资产的行为,学校应依法向侵权者提出立即停止侵权的要求,必要时可向侵权者的上级部门反映,要求赔偿,直至向法院起诉。

三、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进行至少一次检修和维护,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四、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建立账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

五、建立健全经费预决算机制。学校经费更多地花在离学生最近的地方,花在教育教学最需要的地方,确保教师必须的科研、学习、培训、考察、出版经费。经费年度预算方案和年度决算方案都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财务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管理、监督或审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六、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合法使用资金,财务支出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执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收入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三、支出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高学校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我校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是,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学校定点采购二种。政府采购内容除每年市政府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外,还包括机动车集中定点保险、集中定点加油、集中定点维修,公务用纸等。学校购置大的设备需纳入年度预算内,制定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政府采购资金或安排自筹资金,按预算计划组织实施。学校物资和办公用品实行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借用)——维修一条龙制度。

二、集中采购与零星采购相结合

(一)学校大宗采购的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上报财政核准,通过财政采购集中进行。

(二)凡经报政府采购中心的允许自行采购的专业性比较强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三)经手人填报采购申请单,资产经费小组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应做到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

(四)必须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把关,共同负责。应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比价择优购买,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尽可能从厂家直接购物,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五)一切采购活动均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佣金、回扣,不得违规违纪,损公谋私。

(六)因故退货或返修,采购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好退货、返修等有关工作。如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七)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单据凭证保管、合同往来、电话记录,尤其设备说明书、保修单原件交到学校存档,使用部门留用复印件。

(八)达不到政府采购的材料或金额,低值消耗品,由各处室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本室实际需求向总务处提交采购申请,总务处汇总根据学校财力及保管员提供存货清单审核上报校实物资产管理领导组。经同意后到政府采购指定地点定点采购

(九)财务科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并执行付款结算。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三、完善先登记入库,后领用程序

材料实物到校后,由保管员审核原始发票是否合规,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先登记验收入库,如发现有误及时汇报追查。一切手续完备才允许借、领用。借领用人一定先填写领用单、用途、部门,如借用还要注明归还日期,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维修制度

(一)各科室、年级(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二)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程序

由各分管校长写出书面申请,报请校长签字同意方可购置。

二、报销程序

1、经办人购入固定资产后,须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并注明用途。

2、部门管理员验收签字,并填制增减凭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3、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

4、固定资产总管理员签字。

5、校长签字。

6、出纳员报销记账。

7、会计登记核算。

三、使用管理

各部门管理员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随时检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损失严重,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出现人为破坏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新增(报损)程序

对于新增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要及时入账,不得漏登,要认真负责。

对于应报损的固定资产,须经各相关负责人鉴定同意后,由部门管理员填写报损单方可报损。同时要及时处理账目,任何人不得擅自报损固定资产。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处理账目。

总之固定资产管理要做到以下四点:

1、及时登记账目。

2、账物相符。

3、账卡相符。

4、账账相符(明细账、总账、会计账数据相符)。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分工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即:总务处为一级管理部门(总管理员为一级管理员),各部门为二级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二级管理员),具体使用人为三级管理员。

一级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的投资规划、资本预算、招标、购建、增减变动的台帐登记、日常管理等。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推动固定资产专项预算,完善对资产管理员的监控机制,并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级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该部门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2、二级资产管理员负责所属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使用人职责:有效使用资产,同时负责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为严格做到帐实一致,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进一步监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如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即:总务处为一级管理部门(总管理员为一级管理员),各部门为二级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二级管理员),具体使用人为三级管理员。

一级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的投资规划、资本预算、招标、购建、增减变动的台帐登记、日常管理等。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推动固定资产专项预算,完善对资产管理员的监控机制,并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级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该部门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2、二级资产管理员负责所属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实反映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使用人职责:有效使用资产,同时负责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日常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的主要流程

学校固定资产申购必须以预算为依据,其内部管理操作的主要流程如下:

各职能部门上报项目预算—→学校领导审核确认—→学校向财政部门上报预算—→项目预算批准后总务处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 一级资产管理员组织登记验收→财务与一级资产管理员同时办理入帐手续——→级资产管理员将设备分配到各处(室)——→二级管理员或使用人接纳——→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报废清理

二、固定资产添置

固定资产添置包括购入和接受馈赠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添置必须以预算为依据。预算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初要求各使用部门填写《设备预算需求表》送总务处,总务处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上报校长,校长批准后正式列入学校次年预算中。

固定资产购入,由总务处根据预算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购买,其后须由资产管理员组织统一验收入库。

三、固定资产领用

二级管理员或使用人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之后一级资产管理员及时完成登记工作,领用人及时核对接纳。

四、固定资产记录管理

1.一级资产管理员:当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或报废手续形成之后,一级管理员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其要求按管理软件设置的要求输入资产登记项目,即:财产编号、物品名称、型号、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数量、原值、使用状态、二级管理员或使用人、日期、存放地点等。

2.二级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查看本人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如有接纳的错误及时反馈一级管理员核对。当不正确的数据公布超过70天(含节假日在内),其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主要由已接纳或签字确认的二级管理员负责。

3.使用人:要及时查看本人领用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如有资产签字错误,应及时反馈一级或二级管理员纠正。当不正确的数据公布超过70天时,其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签字确认的使用人负责。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固定资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人为损坏和流失,确保学校财产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赔偿

固定资产丢失按以下标准赔偿:

1.物品使用一年内丢失的按物品原价70%赔偿;

2.物品使用二年内丢失的按物品原价60%赔偿;

3.物品使用三年内丢失的按物品原价50%赔偿;

4.物品使用四年内丢失的按物品原价40%赔偿;

5.物品使用五年内丢失的按物品原价30%赔偿;

6.设备使用五年以上丢失的按物品原价10%赔偿;

另外,如有人为损坏物品现象参照丢失标准赔偿。

二、公物、固定资产出校门

学校的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物品出门证由一级管理员操办)。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三、固定资产外借

1.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物品,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填写《外借固定资产申请表》,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                                           

2.教职工因公需要所借物品,也需填写《外借固定资产申请表》,如果借用的物品到期不归还,视同丢失,按丢失的规定赔偿。

四、固定资产文档管理

学校实行固定资产文档管理制度。总务处应负责在固定资产购入后及时、完整地将固定资产随机附件如:技术资料、保修单(卡)统一归档管理并备查。保存期为至该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