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4-54525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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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摘自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章程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坚持全员全科全面德育原则,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统筹德育资源,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德育工作格局。

建立党支部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德育内容体系;完善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实施途径;建设一支由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各科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组成的德育工作队伍;创新以班级活动为主体、社团活动为补充、专题活动为支撑的德育活动模式;健全学生督查、班主任考查的德育评价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校加强特色班集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作用。

学校引导、支持学生自主制定班规、班级公约等,培养学生参与班级生活、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能力,养成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引导学生在班级生活的实践中感受规则的力量,培养制度观念,激发学生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班级育人环境,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班主任严格遵守《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等制度;健全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

第二十九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努力把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学校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第三十条 学校注重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实施,积极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充分整合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教师要尊重学科学习规律和学生的兴趣及认知规律,认真备课,提高课程开发、教材整合能力,加强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强教学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和学校有关教学规定进行教学活动。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严格规范教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

第三十四条 学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建立优秀传统文化实践课程体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开展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精神内涵,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第三十五条 学校加强社团建设,聘请校内有特长的教师和校外人士担任社团活动组的指导教师。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发展个性、培养能力为主,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发展。设立教导处、班级、社团三级管理网络,做到分层落实。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点,建立健全学科教研组等基层教学管理制度。

学科教研主任负责开展学科教师培训以及业务提升工作,组织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学科教研组在分管行政领导与骨干教师引领下协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健全各科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和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及时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学校做好各级课题的申报、立项、监督、评价、结题、推广等管理工作。以教育科研为突破口,以课题研究为载体,探究科学的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组建团队以教育科研形式研究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供校长决策参考。

第三十七条 学校整合各方资源充实教学力量,改善美育设施,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

第三十八条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三十九条  学校重视科技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利用科学、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创客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敢于探究和动手的实践能力。

第四十条 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培训,注重教师心理健康,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咨询工作。

第四十一条 学校加强体育、艺术教育。

学校加强体育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保质保量开齐开足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支持成立各种体育社团和体育兴趣小组,做好日常体育活动,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定期举办运动会,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与兴趣。

开展艺术教育。学校整合各方资源充实教学力量,改善美育设施,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艺术类课程,支持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开展各种艺术活动。

第四十二条 学校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提倡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以信息技术为纽带,逐步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第四十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对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