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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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2-52836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202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依法办学,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三、工作程序
(一)招生时间:2022年8月6日—7日
(二)招生地点:
开发区中心小学、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三小学、开发区西山联校
(三)招生条件:
1、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及2021年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2、具有开发区户口。以户口所在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服务学校报名(区划定的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部除外)。
3、具有开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合法房产。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与开发区划片招生,以其监护人合法房产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依据。
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具有非淄川区户籍,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淄川开发区居住证,且父母有一方在开发区合法经商或务工一年以上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安排入学。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由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6日—7日到报名学校提交审核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子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为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非本人父母的,同时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证明书。
(四)招生范围:
开发区中心小学、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三小学、开发区西山联校,按学校往年招生范围招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2年开发区中心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业振(中心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白怀礼(中心校副校长)
成 员:
高生万(开发区中心小学校长) 5411141
徐莉红(开发区第一小学校长) 5413400
李可柱(开发区第三小学校长) 5410241
赵玉涛(开发区西山联校校长) 5410644
李家宾(中心校办公室) 5411054
各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招生程序,按规定时间统一招生。
(二)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和完善小学入学通知和缓学审批制度,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严格执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淄博市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川区教体局《淄川区 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均须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规定,严禁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准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坚决禁止学校单独、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3.对应入学而未入学、入学后又辍学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改动户口、制造假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或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出, 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划片招生资格。
4.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划片区域招生,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各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编班,杜绝出现新的大班额班级。
5.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各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有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6.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招生期间,各校要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来访者要依据相关政策进行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做出答复,如遇特殊情况,以《淄川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把治理择校乱收费作为对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三)防疫要求:招生报名期间,所有到校报名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淄川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