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城南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城南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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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城南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管理是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规范和加强教师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城南镇中心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按照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特别是面对学生)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衣着文明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6、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考勤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7、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9、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10、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自己提出申请,安排好代课,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11、教师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规范大方,注意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12、上课铃响教师到指定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串岗,不得提早下课,不得随意拖堂(延长5分钟及以上)如上课铃响时,教师未到上课地点视为迟到,上课10分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13、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14、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15、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搞好组织教学,确保学生课堂上的安全。

2)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4)态度温和,不得动辄大喊大叫,训斥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16、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2)不得课前酗酒,不得在课堂上喝茶、抽烟、打瞌睡。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17、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信息技术课等)

1)体育教师不准穿皮鞋,不准穿裙子。

2)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