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川区城南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城南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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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城南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学校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期末考试由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命题,供学校选择使用,学校自行组织阅卷。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

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一)教学质量检测组织形式。

1.教学质量监测采取日常评价与期末统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评价查由任课教师根据情况进行,期末统测由学校组织进行统一安排,集体分组阅卷。期末评价一二年级组织无纸化乐考,三至六年级采用项目化考试和期末纸笔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教学评价采取科学方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

3.严格规范评价组织与次数。不组织期中考试,严禁各年级统一组织周考、月考。期末考试作为阶段性考试,根据上级安排,由学校组织进行。

4. 教师不断提升科学命题能力。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各科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在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认真考核评价学生实验能力。

(二)教学质量检测过程。

1.教学评价尊重学科特点。不同学科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鼓励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充 发挥评价的诊断、矫正和激励作用。

2.在监测和评定过程中,各科任教师、教研组长要对教学当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客观公正的分析评判,分析的结果要为以后的教学工作服务。

(三)教学质量检测结果。

1. 科学呈现教学评价结果。学科日常评价实行无分数评价。以综合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的原则,通过评价来建立学生自信、学习兴趣。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2. 笔试做好阅卷、讲评工作。检测结束后及时阅卷,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精心设计并上好测试讲评课,提高讲评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实施矫正教学,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

3.期末评价结束后,各科任教师、教研组长要对测查结果进行质量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反馈,并要求和全体教师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改进措施,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学校要根据考试情况作出认真、深入的分析。

4.学校和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