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城南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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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城南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及申报流程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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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及申报流程

 

实施学生资助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校严格执行市、区教体局资助中心文件和要求,并客观公正地落实贫困生申请、审核、救助资金的发放,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学校成立城南中心小学家庭困难学生认定成员并明确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强化责任:

(一)领导小组:

组长:贾宝伟

组员:李淑忠、马军、徐燕

职责:1、组织、管理、审查各小组的工作;

2、对此项工作进行上传下达。

3、、负责对此项工作的解释。

4、对出现的矛盾进行调节和处理。

(二)贫困生资格审批小组:

组长:贾宝伟

组员:李淑忠、马军、徐燕

职责:1、对班级上报的贫困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2、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深入调查,将结果呈报领导小组。

(三)资金发放小组:

组长:李淑忠

副组长:马军

组员: 各班主任

职责:1、领取区资助中心下拨救助资金;

2、发放资金。

B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首先认真学习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我校“贫困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负责,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2、班级将贫困生情况及名单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初审;

3、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核算中心。贫困生名单一式二份,上交教育局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5、贫困生确定,坚持避亲的原则。决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四、确定“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C城南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析报告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进行分析。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募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一、 科学认定、规范管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有效开展大学生资助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最难把握的工作环节。我级在每年九月新生报到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审查

困难学生认定我级实行以级领导、级学生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机制,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和认定,使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确保他们顺利的完成学业。

    2.对于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根据上一学年调查认定结果结合其在校的表现重新进行认定,如果调查发现其在校消费与其实际生活消费水平不符,通过认真调查了解取消资格,对于在上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病、因灾、因学等其它多种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经调查了解后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建立困难学生数据库

    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同时以纸质、 电子形式保存,以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5~7人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根据申请学生证明材料及申请人日常表现、日常开支情况进行综合民主评议,初步认定每位学生的贫困等级,同时形成每位学生的书面调查报告,建立困难学生数据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加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以下条款执行:

(一)本人月生活费低于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遇突发性事件造成本人经济困难;

(三)本人因患疾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家庭无力承担;

(四)父母双亡、残疾或长期患病;

(五)本人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帮扶对象;

(六)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

对于困难学生认定我级实行以校领导、级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班级三级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机制,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和认定,使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确保他们顺利的完成学业。

D通过班、级部、学校认定的困难学生,上报区教体局,经审批,我校69名学生被认定为经济贫困生。

每生每学期困难补助270元,由上级部门直接通过学生本人的银行卡,打入学生账户。经家长确认后签字,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另有6名同学每人获得社会资助款300元,17名同学获得每人社会资助款200元。都已打入学生个人账户,并在公示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