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城南中心小学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城南中心小学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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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中心小学应急预案

 

为了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危害,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减少学校财产损失,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各班级。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工作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专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处置,并及时向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告。

若发生上述时间超出学校的处理能力时,校长第一时间请示协调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重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3.“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学校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4.“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现场发现者及相关人员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在迅速报告火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报告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中毒、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抢救;发生校舍等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护受伤师生;发生外来不法分子入侵时,应立即制止、报警并抢球受伤人员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

三、实施组织

(一)学校成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制订、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开展各种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指导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和师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

组  长:贾宝伟

副组长:郑新国

成员及职责:

1.通讯联络组:梁熙东

2.警戒保卫组:郑经成

3.人员疏散组:徐燕

4.医疗救护组:马军

5.善后处理组:李淑忠及各班主任,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学校落实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情况。

4.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发生后,听取对有关事件事态发展情况的报告,分析、判断和研究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地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向事故责任单位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7.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应对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暴雨、台风、泥石流、地震、冰雹、暴雪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应急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 围墙、 下水道、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工作。

2、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密切关注当地天气预报,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5755597。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1)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实际,判断是否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2)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二)应对事故灾难

突发性事故灾难主要指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外来侵害等各种校园内外群体性伤亡事故。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报告。在学校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向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该报警的,校长要立即报警。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学校紧急启动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做好人力和车辆、财物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

(三)应对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各类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饮水安全事件、由动物引发的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

(1)学校总务处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师生经常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消毒。德育处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治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总务处加强饮食卫生、食堂管理,保障饮用水和食堂卫生安全,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2、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学校一旦发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和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果断采取措施。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在接到市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疫情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3、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病人。

(2)确保人员安全后,向上级教育、卫生部门报告。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处理:教师、学生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疫情未解除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人,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学生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教师护送去医院诊治;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县医院、监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4)对可疑病例的处理: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等嫌疑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对在校内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再通知家长送医院诊治;学校要对可疑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学校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

(5)对传染病人的处理: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部门,等待疾控中心、卫生部门和教体局的处理意见。

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疫情调查。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学生因发热等原因停课居家休息治疗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身体状况,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记录上报学校教务处。

(7)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班主任维护学校稳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五、实施要求

1.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把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依据实际不断完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及处置机制,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重大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