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西河镇中心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西河镇中心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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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镇中心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一、考试的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  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对应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素养,选择基础性代表强的内容和问题进行测试评价,准确反映教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学服务。

2.发展性原则  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从而促进在学生原有水平上得到提升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3.开放性原则  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充分体现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效果。

二、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一般安排在学期放假前一周,每学期只进行一次,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试题由学校命制或由区教研究室提供样题。

三、考试、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三至五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四、实施规范

1.考试形式。考试、考查方式鼓励采用纸笔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等多种形式。

2.考试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相应的考试管理办法、细则等,学校要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精心组织实施考试,确保考场设置合理、环境安静、秩序井然。要按照考试管理办法、服务关怀学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3.评阅试卷要公平。评卷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如遇到不问意见要认真讨论,不能达成共识的提交阅卷组长裁定,对有创新的答案可适当鼓励。

    4.考试结果的呈现。考试以等级形式呈现,实行等级制度,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