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西河镇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318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机构: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西河镇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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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镇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人事制度管理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2.班主任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3.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教师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5.教职工待遇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学校保障对教师的培训待遇,并且对在教育教学、科研、课程改革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6.教师考核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7.师德师风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关爱学生,做到与学校师生同进步,共发展。

8.教职工考勤

学校考勤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月汇总考勤一次,次月5号前将本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学校存档。

9.教职工请假

教职工各类请假要有文字凭证。请假人员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出校门,持假条交于门卫;请假(续假)结束,上班后应立即销假。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中心小学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