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西河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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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318T/2024-52545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川区西河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教育领导小组,分工到人,责任明确。
二、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三、严禁在楼梯闯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要拥挤,严禁溜楼梯扶手。
四、电器设备及消防器材,不得随便乱动。若未经允许私自乱摸谁出现问题有谁负责。
五、严禁学生随身携带火种,如发现火情,要及时拨119
六、未经家长和学校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到河、坝、水库中洗澡,出了问题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要注意饮食卫生,对腐烂、变质的食品及过期的药品严禁食用,以防食物及药用重毒事故的发生。
八、学生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要先检查一遍所用琴械翟设施,然后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训练,切忌违章操作。
九、对学生进行在紧急情况下的硫疏散安全教育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在紧急情况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十、在重大节假日和集体组织的活动、劳动之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十一、学校的校舍要加强管理及时维修。如发现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二、门卫值班人员夜间要做好巡察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